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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欠钱不还被判刑两年

2016/4/11 16:52:08      点击:
    男子欠钱不还被判刑两年值得关注!近日,平原法院对一欠债不还的“老赖”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    在几年的生意往来中,刘某欠下别人10万余元的外债不还,后被诉至法院。平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,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刘某某本金18000元,偿还王某借款14000元、偿还另一刘姓债主100000元本金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刘某拒不执行。三名原告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也多次对刘某下达执行通知书,但刘某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。
    2008年11月11日,刘某在县拆迁办公室领取6385.12元的安置结算节余部分补偿费转账支票一张。法院执行人员得知后,令其将支票交出,以执行法院判决,但刘某拒不交出。2008年11月12日,当法院执行人员扣划该支票上的款项时,支票上的钱已被刘某取出全部花掉,随后,他又擅自将查封的物品处理。
    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某应按照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履行还款义务,但被告人刘某却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应予惩处。因此,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