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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要债公司:债务人死亡,钱真的不需要还了吗

2020/8/18 11:28:34      点击:
近日,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“安执在线”值班电话响起,在确认当事人提供线索信息后,执行值班干警迅速出击,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法院。在执行法官工作下,李某当场让家属送来了该案的全部结案款。这是安源区法院建立“安执在线”快速反应机制以来又一成功案例。
  案件回顾
  2017年被执行人李某的前夫向刘某借款25000元,2018年李某前夫去世,其所有财产都由李某及其子继承。后李某及其子不偿还借款,申请人屡次上门讨要欠款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联系。无奈,刘某于2020年4月诉至法院,法院于2020年5月判决李某及其子偿还该笔借款。
  判决生效后,李某及其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,而且不久后就前往外地做生意,常年踪影难觅。今年6月底,刘某收到消息称李某已回家。6月25日晚,刘某发现李某在某处打麻将,迅速拨打了该院电话,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。
  相关法条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
 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。
  债务人亡故后,债权人可要求其继承人偿还,但仅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。同时也警醒债权人,在出借款项时应注意评估债务人偿债能力。